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30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发展先进制造业是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就业扩容提质的重要渠道。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更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立先进制造业企业服务对接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信息衔接,及时掌握本地区先进制造业企业情况。要指定服务专员,在确保减轻企业负担的前提下,建立分层分类的联合走访机制,定期了解企业用工变化招聘需求和困难问题,主动宣介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支持、劳动关系等政策服务举措,鼓励将相关政策服务整合纳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内容。

二、加大稳岗扩岗扶持政策兑现力度建立政策直通车制度,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就业创业等各项涉企就业政策,推广直补快办模式,精准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底,对稳定扩大就业规模先进制造业企业,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等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对就业示范效应好的企业,优先推荐参评相关涉企表彰

三、优化先进制造业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将先进制造业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范围,及时提供劳动用工咨询、招聘信息发布、用工指导等服务。依托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信息平台,加强岗位信息与登记失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等数据比对,促进企业需求信息与劳动者求职信息快速匹配在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时,专门设立先进制造业企业专场招聘。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提供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先进制造业企业集中的园区设立就业服务站点

强化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实施卓越工程师薪火计划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围绕智能制造、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制造业高关联领域,开展规范化培训壮大卓越工程师队伍,提升职业化国际化水平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与技工院校共建技工教育联盟(集团),鼓励在具备条件的链主企业、骨干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面向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提供培训服务,组织技术攻关、技能传承梳理先进制造业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信息,及时更新本地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鼓励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工业六基卡脖子关键领域为重点,开展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聘任。

拓宽先进制造业企业人才发展空间。建立先进制造业企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直通车赋予相关企业高层次人才举荐权推动具备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支持将发明专利、成果转化、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工作绩效作为申报职称的重要参考,对高端人才探索以业绩陈述代替论文答辩。引导先进制造业企业建立体现技术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强化技术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吸引更多劳动者到先进制造业就业创业。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将先进制造业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人才政策支持范围。

六、改善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生活条件。加强用工指导,推动先进制造业企业改善用工条件,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合法权益。指导先进制造企业建立内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深入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及时发现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聚焦先进制造业集中的高新区、工业园区,完善基础设施,优化生活、文化、娱乐等园区功能帮助解决职工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诉求,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可感可及程度

七、提升先进制造业对青年群体的就业吸引力。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跟岗锻炼、联建交流等多种形式,引导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深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开展职业体验,增强岗位认同。动员先进制造业企业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就业见习基地,开发具有针对性、高质量的见习岗位,广泛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开展就业见习等活动,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加强就业见习指导服务,做好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待遇保障、专人带教、权益维护等工作,对见习岗位质量好、见习留用率高的,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八、营造面向先进制造业就业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向社会宣传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相关安排、扶持政策、服务活动,提高知晓度和参与度。广泛挖掘选树一批吸纳就业数量较多、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宣传典型做法和积极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就业观念引导,大力弘扬劳模精神、讲好工匠故事、涵养劳动文化,进一步营造劳动光荣的舆论氛围和社会风尚,引导更多重点群体面向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将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协同配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减负稳岗政策落实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发挥主管部门职责,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健全惠企政策直达机制,完善研判会商制度,及时掌握先进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困难诉求,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要加强创新实践,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守正创新,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要切实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跟踪工作进展,重点关注先进制造企业的经营发展、政策落实、用工服务、技能培训、人才支撑、开展见习、吸纳就业等情况,及时掌握工作成效,相关进展和成效要单独统计,并按季度报送有关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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