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印发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24-03-21 打印本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近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审计、金融监管、公安、检察、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以及社保经办银行在社保基金监管中的职责。

《意见》要求加强综合监督,明确人大、行政、社会、纪法、第三方审计等五种监督方式,构建监督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意见》要求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明确社保基金监管“四防”协同、部门横向协同、上下纵向联动等举措,提升风险防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