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勇担使命 守正创新 奋力开创新时代湖北就业工作新局面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发布日期:2024-07-03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明了就业工作的新定位和新使命,科学阐释了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核心要义和本质特征,深入阐述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践路径和工作要求,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湖北人社系统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担负起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新使命,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积极推动就业工作转型升级,全力开创新时代湖北就业工作新局面,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贡献力量。

聚力凸显就业优先导向。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着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一是在争取宏观政策支持上发力。强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推动财政、金融、投资、消费等政策聚力支持就业。二是在挖掘高质量岗位上发力。以供应链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产业就业协同工程,全面推动就业和产业互促共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不断拓展新的就业增长点。三是在发挥创业带动效应上发力。健全创业支持体系,加快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开展大学生创业“育苗行动”,组织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推进“创业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持续擦亮“创业湖北”品牌,为就业扩容提质提供新动能。

聚力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强就业形势研判,找准问题根源,研究破解之策,着力解决“有活没人干、有人没活干”的问题。一是强化培训提技能。深入实施“技兴荆楚”工程,以“用”为导向推进新时代工匠体系建设。紧贴湖北优势产业发展开展培训,深入推进技工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实施制造业根基工程等专项培训计划,提高技能人才与湖北省优势产业匹配度。二是强化对接促匹配。围绕全省重点产业布局、行业企业发展,深入开展用工缺口调查分析,引导劳动者合理调整求职方向、企业优化调整人力资源策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三助”活动,助力重点企业用工、助推重大项目建设、帮助重点群体就业。三是强化引导转观念。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典型示范,营造“职业无贵贱,劳动受尊重”“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正确就业观,助力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

聚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坚持稳重点群体稳就业,积极拓宽就业渠道,着力稳住就业基本盘。一是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深入实施“才聚荆楚”工程,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稳定公共部门岗位供给,鼓励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常态化实施“百县进百校”就业促进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市县揽才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二是多措并举服务农村劳动力返乡回流就业。深入推进湖北三大都市圈劳务协作,深化“一县一品”“一县多品”劳务品牌建设,带动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促进资金回流、项目回迁、人员回归。三是用心用情兜底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健全失业登记、困难认定、技能培训、生活保障等联动机制,组织开展系列就业公共服务专项活动,提升困难人员帮扶成效。

聚力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服务效能。一是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再升级。依托居“中”优势,发挥湖北人力资源市场在全国大市场中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枢纽作用,统筹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劳动力和人才在产业间、地区间顺畅有序流动。二是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再提效。推进服务网点覆盖基层、服务信息辐射基层、服务力量下沉基层、服务模式适应基层、服务供给支撑基层,构建满足群众多样化就业需求的“家门口”服务模式,打造城区15分钟、乡村3公里就业服务圈。三是就业数字化改革再拓展。依托“一库一平台”建设全量就业信息资源库,推动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向城乡劳动力全员覆盖,促进人力资源供求精准匹配。全面推行“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推广“直补快办”“免申即享”等经办模式,提供更优质更有温度的就业公共服务。

聚力优化劳动者就业环境。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着力筑牢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和谐之基。一是切实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基层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在全省工业园区、用人单位密集的街道、社区实现劳动关系基层公共服务样板站点全覆盖。全面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督促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落实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等制度。二是妥善化解劳动争议矛盾。复制推广“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和劳动争议速裁经验,建立健全“人社+工会+法院”调裁诉衔接机制。深入开展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行动,实现80%以上规上企业设立调解委员会、80%以上市县劳动人事仲裁院设立调解中心。三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推动构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信用治理和数字治理相结合的“五治”模式,深化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依法打击涉就业违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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