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就业质量——八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日期:2024-06-18

“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新时代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并对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明确要求。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必须着力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优化劳动者就业环境,以权益保障提升就业质量,让广大劳动者工作更加体面、劳动价值充分体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它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直接关系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成色。劳动者不仅希望能就业,更希望就好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合法权益,需要创造更为优质的就业环境、更为完善的发展环境、更为全面的法治保障,激励广大劳动群众焕发劳动创业热情、释放创新创造潜能,凝聚起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磅礴力量。

健全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法治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劳动者、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等突出问题,加快健全完善与劳动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织密劳动者权益保护网,从源头上减少劳动纠纷,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建立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商、社会三方协调、政府依法调整的工作格局,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扎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现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推动企业与职工形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加强和改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指导调控。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权益。要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评估机制,有效促进低收入劳动者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要强化企业工资分配信息服务,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发布分职业、分岗位等级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信息,不断增强薪酬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要推动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薪酬分配指引服务,强化对企业薪酬事前服务指导。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迅猛发展,采取多种手段,维护好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等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印发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指导意见及系列指引指南,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科学安排工作时间,依法合规制定劳动规则,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是倍受关注的新课题。目前,全国已有7省市7家平台企业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超过800万人纳入保障范围,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织就了“安全保障网”。要积极稳妥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把更多人群纳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感受到越来越多的温暖。

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的就业环境。市场规范有序,劳动者才能安心乐业。就业歧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等现象,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拦路虎”。要持续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引导用人单位合理设置人员招用条件,推动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织密织牢“治欠防护网”;加大就业权益知识普及力度,加强维权警示,畅通维权渠道,打通维权“最初一公里”;打好行政执法、信用惩戒、刑事司法“组合拳”,加强依法治欠。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为劳动者权益保驾护航。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载千家万户幸福生活,关乎社会大局和谐安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积极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着力解决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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